農藥登記證号:PD20160082 | ||||||||
農藥名稱:烯啶· 吡蚜酮 | ||||||||
劑型:可濕性粉劑 | 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識:
低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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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有效成分(fēn)含量:25% | ||||||||
有效成分(fēn)及其含量:
烯啶蟲胺10% 吡蚜酮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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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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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 1.應均勻噴霧,施藥時應使植株葉片正反兩面均附着藥液,重點噴施葉片背面。2.大(dà)風天或預計1小(xiǎo)時内降雨,請勿施藥。3.于水稻稻飛虱低齡幼蟲盛發期施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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産品性能: 本品是由烯啶蟲胺和吡蚜酮組成的複配制劑。“烯啶蟲胺” 屬新煙堿類殺蟲劑,其作用機制爲主要作用于昆蟲神經,抑制乙酰膽堿酯酶活性,作用于膽堿能受體(tǐ),對昆蟲的神經軸突觸受體(tǐ)具有神經阻斷作用。具有很好的内吸和滲透作用,持效期較長;“吡蚜酮”可用于防治飛虱科害蟲,兩者複配适用于水稻稻飛虱的防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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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.産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爲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本品應随用随配,以變質失效,不能與堿性物(wù)質混用(如波爾多液、石硫合劑)。3.本品對魚有毒,不可污染魚塘 、河道或水溝,勿在魚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。遠離(lí)水産養殖區、河塘等水體(tǐ)施藥,禁止在荷塘等水體(tǐ)清洗施藥器具。魚或蝦蟹套養區禁用,施藥後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(tǐ)。4.對蜜蜂有毒,不要在周圍開(kāi)花植物(wù)施用。赤眼蜂等天敵放(fàng)飛區域附近禁用。5.對桑蠶有毒,切勿噴灑在桑樹(shù)上。蠶室、桑園附近禁用。6.安全保管,遠離(lí)熱源、火(huǒ)源,避免凍結;施藥時要有防護措施,戴好口罩等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,施藥後立即清洗手和臉。7.孕婦、哺乳期婦女禁用。8.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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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(zhōng)毒急救措施: 1. 對皮膚和眼睛有刺激症狀,注意安全防護。2.不慎吸入,立即應将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3.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應用大(dà)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(fēn)鍾。4. 誤食,立即催攜标簽送醫院,對症治療,無特殊解毒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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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 本品應貯存在幹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(lí)火(huǒ)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(shāng)品同貯同運。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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